更新时间:2018-07-28 14:27作者:李天扬老师
③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按照居民综合水价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85元调整,即由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1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排水价格实际为1.53元)。
四、六安市有关配套措施
1、“一户一表”的认定标准
居民阶梯水价执行范围为市属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房产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单位对应的一户一表。
2、合用表的认定条件
市属供水企业服务区域内,居民客户一个水表及账单,对应两张及两张以上住宅房产证明或两本及两本以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合用表居民客户。
合用表新老用户认定方式:对一般合用表(老用户)将在实施阶梯水价时发放《告客户书》,明确告知居民客户属合用表用户,并按第一阶梯水费单价结算;新产生的合用表用户,由申请合用表的居民客户持房产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近期水费账单原件,至所属供水营业网点办理。
3、“一户多人口”用水的操作方法
“一户多人口”用水的认定:市属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内的居民客户,以户籍人口为准,5人及以上的家庭,户籍地址须与账单用水地址相符。
“一户多人口”用水的申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的客户需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近期水费账单原件,至所属供水营业网点实名申请,并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居民户口簿》地址须与水费账单上用水地址相符,相同人员不同用水地址不得重复申请。
“一户多人口”用水的执行: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按年度增加基数水量100立方米,户籍人口7人及以上的家庭既可以选择增加100立方米的阶梯水量基数,也可选择按平均加价水平0.85元/立方米实施,即由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1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实际为1.53元/立方米)。选择确认后在合同期内不再变更。
六安市居民客户户籍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供水营业网点办理相应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