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1:42作者:李天扬老师
5.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阅卷,实行网上评卷。学业考试各科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6.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命题并组织补考。
7.学业考试成绩在高中学校招生时以原始分数呈现,在学生档案中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学业水平等级划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具体划分办法为:A级为得分率在85%(含85%)以上;B级为得分率在75% (含75%)至85%之间;C级为得分率在60%(含60%)至75%之间;E级总数控制在参加考试人数的5%以内;其余的为D级。
8.经教育局批准直接进入高中学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其学业考试成绩由所在初中学校根据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9.为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情况,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未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不参加义乌市普通高中指令计划录取。
10.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见《义乌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1.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同时报名,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项考试,提前单独录取,具体见附件一。
三、 招生计划管理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指令性计划和调节性计划构成,公办普通高中指令计划与调节性计划招生录取统一纳入教育局管理。
2.义乌中学指令性计划分学校自主招生、统招和定向三部分。定向名额为指令性计划的60%,自主招生名额150名,用于招收市内外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办法(见附件二)由义乌中学制定,报教育局核准后由义乌中学和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报教育局审批。
3.义乌二中定向招收300名指令计划新生(其中:面向全市各初中100名,面向城区学区各初中200名)。
4.定向名额以报名点为单位,按学业考试总分及格人数分配。
5.往届社会青年、非本市户籍以及本市户籍非学区学生(借读生)按义教基〔2006〕24号文件规定,不享受报名点的定向指标。
6.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计入该校指令性计划指标。当特长生招生计划无法完成时,其多余指标转入指令性指标。
四、 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