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9:04作者:李一老师
为顺应高考改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
(一)升学高考状元多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浙江省地方课程三门学科,下同)、体育六科。
(二)升学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为120分,其中英语笔试95分,英语听力测试25分;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50分,分为初一10分,初二、初三各20分。升学考试总分640分。
(三)升学考试各科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政治各100分钟。文化考试安排在2016年6月中旬,体育考试安排在2016年4月中下旬。
(四)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按照《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编制的《2016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试题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核检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中招生指导意见,考试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五)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实行网上评卷。升学考试各科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六)升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命题并组织补考。
(七)升学考试成绩在高中学校招生时以原始分数呈现,在学生档案中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升学考试等级划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具体划分办法为:A级为得分率在85%(含85%)以上;B级为得分率在75%(含75%)至85%之间;C级为得分率在60%(含60%)至75%之间;E级总数控制在参加考试人数的5%以内;其余的为D级。
(八)经教育局批准直接进入高中学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其升学考试成绩由所在初中学校根据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九)为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情况,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十)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见《关于重新印发〈义乌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教基【2013】28号)。
二、招生
(一)各公办高中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