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21:39作者:三水老师
(二)举办环保嘉年华活动。举办好5月24日至25日的2016年环保嘉年华活动,通过互动式环保体验、环保知识普及等方式,让公众感受环保生活的乐趣,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度,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众热情。(责任单位:宣教中心)
(三)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并适时测试检测学习成果。在《东营日报》开展《环境保护法》知识答题活动。在东营市广播电视台播报宣传《环境保护法》的公益广告,并举办以《环境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访谈活动;在机关、企业、学校举办专题辅导报告班,尤其针对企业法人,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的持续解读,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宣教中心)
(四)开展社区环境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明白纸,集中宣传家庭节能、节水、节电、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绿色环保产品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宣教中心)
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宣传《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暂行办法》,鼓励公众敢于揭露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科)
(五)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环境监察、监测等现场,通过专业人员讲解、展示、互动等方式,普及环境科普知识,让公众直观了解和参与环境监察、监测和管理过程,引导公众理性、成熟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宣教中心、办公室、党办人事科、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环保局,市局各科室、单位要把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丰富载体。要安排必要的宣传活动经费,落实活动场所,丰富活动载体,鼓励开展富有创意的宣传活动,使“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既丰富多彩,又富有成效。
(三)要总结经验。“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环保局,市局各科室、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务必于6月30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局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