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21:37作者:李一老师
今年4月15日是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认真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按照自治区要求,将于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时间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知识答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
二、答题时间及方式
2016年4月15日上午10:30至13:00(北京时间),实行集中纸质开卷答题。
三、答题人员
各区县、市直各单位、部门国家工作人员。
四、题型及范围
(一)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满分100分。
(二)范围:《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是增强公民国家安全意识,调动全民依法维护国家安全自觉性的重要措施。各区县、市直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答题活动,将其作为“基层法治建设年”和自治区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本区县、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形式,融入“法治八进”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认真组织。自治区将于4月11在“法治新疆”网站和“法治新疆”微信开辟“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知识答题活动专题,进行辅导。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要组织干部关注网站和微信,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试题,印制试卷,按时组织干部集中在会议室答题。届时,市依法治市办将组织督导组,对市直各单位、部门组织答题情况进行督查。
(三)及时上报。市直各单位、部门要将答题活动情况(重点是组织情况、答题人数、答题现场图片)于4月1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知识答题活动,好的做法和总结,请于4月19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