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7:05作者:才子老师
媒妁缀合。过去未婚男女除了坦州、横栏、民众、五桂山个别地方通过对歌相识相恋之外,大多由媒人介绍缀合。即使民国时期逐渐兴起自由恋爱结婚之风,但发展到谈婚论嫁时仍物色一个妇人从中疏通。这个人一般在婚礼中充当“大妗姐”或“妆嫁娘”。
送“利是”(红包)。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后,男方择日向女方送订婚信物及其他礼物。石岐人称男家礼物出门时为“出盒”,女家由兄弟接受礼物,称“开盒”。部分沙田区称此礼为“拿茶叶”。
送年生。议订婚期前,男方再次送小龙凤饼、茶叶、椰角、油煎粉角等礼物及聘金和一对新人的出生年庚到女家,俗称“送茶礼”。
哭嫁。解放前中山沙田地区的待嫁女,在结婚前几日要找几位要好的未婚少女同吃同住,于晚间用咸水歌调唱哭嫁歌,又称“叹嫁歌”。解放后此俗已废。
出阁。新娘出嫁当日子时,女家请子孙齐全的妇人在门口替新娘梳头,用柚叶煲水沐浴。早上吃其嫂或母亲煮的糖面条,换上崭新的嫁衣裳,由父兄打开大红雨伞遮着新娘出门,母亲或妆嫁娘则在门口向空中及新娘伞顶撒米,表示吉祥。
迎亲。抗战前,石岐、沙溪、小榄等地的迎亲是由男家租备花轿,挑着龙凤礼饼、猪肉、鲜活鱼鸡等聘礼担,由新郎亲自到女家迎娶新娘。水网地区则用船艇迎娶。解放后各地都以车代步,花轿已废弃了。
过火盆,又称“火”。解放前,当新娘乘坐的花轿到达男家门前时,候在门前的新郎敲开轿门,由妆嫁娘或所谓有福气的中年妇人背着或扶着新娘跨过点燃禾秆的火盆进门,寓新娘进门后旺夫益子之意。
拜堂。新娘在新房中稍事休息后,由陪嫁娘带到厅堂,与新郎共拜天地及祖先神位,然后向翁姑和长辈敬茶,同时接受长辈的赠品。
摆喜酒。俗例嫁娶双方均要举办婚礼酒席酬宾,否则遭非议,此为陋俗,解放后至70年代末曾废止。80年代起此俗复兴。
回门(又称请新女婿)。新娘在婚后的第二天要回娘家,新郎携整套猪内脏、“双飞”猪肉、鲜鱼及酒等礼物陪同前往。女家设晚宴招待新女婿,宴罢新婚夫妇便返回夫家。
请新岳父(又称请亲家)。男家于婚后择日宴请岳父母及妻舅等女家主要的长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