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5:05作者:李一老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科协及其成员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周密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广泛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尤其是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获奖单位和拟申报单位、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旅游线路申报单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科协牵头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2015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要高度重视科普日活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服务基层、面向公众”的活动导向,各地科普日活动要覆盖到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科普惠及民生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及时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扩大科普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宣传优势,提高科学传播速度和质量,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工作考核
南通市科协将根据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特色活动将进行表彰,成绩突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的,市科协将推荐上报省科协和中国科协予以表彰。
七、有关材料报送
1、报送《2016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各县(市、区)科协等有关单位要根据科普日活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于8月14日前,将2016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每个活动或项目单独填写1份活动登记表附件1)、2016年全国科普日项目汇编汇总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科协科普部(http://ntkx@163.com)。各单位于8月10日—31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kpr.kepu365.org)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