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5:14作者:王华老师
五、活动时间
8月8日为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可以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节”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六、活动内容
活动采取开设主会场,全国各地分会场联动的形式。主会场活动在北京某社区举行。鼓励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重点围绕今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与体育总局举办的主题活动形成联动和呼应。
今年活动重点:一是要充分动员和发挥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的积极性,下沉基层,活动小型多样,更加生活化;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组织举办各种健身活动,在持续组织开展好“城市乐跑赛”、“全民健身挑战日”、“世界行走日”、“吃动平衡走向健康”等传统品牌活动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健身俱乐部、健身团队、体育科研院所、各种各类新闻媒体和热心全民健身事业的各种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各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总局有关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日”活动,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系列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时要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实求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二)大力倡导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广大群众开放,并将开放措施提前在全社会进行公示,为群众健身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和学校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就近、就便参加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国民体质监测车和监测站点开展体质测试以及其他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并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健身服务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院校学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利用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健身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