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6:52作者:王新老师
第五十一条自治州鼓励自主创新,逐步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普及科技知识,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支持企业和高校发展科技产业,鼓励和扶持民办科技产业发展。
第五十二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制定自治州民族文化发展规划,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民族工艺、历史遗迹、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培养民族文艺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第五十三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自治州加强对中医、民族传统医药的发掘、研究和应用,发展民族医药业。
第五十四条自治州执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第五十五条自治州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活动,提高体育竞技水平,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增强各族人民体质。
第五十六条自治州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社会救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自治州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帮助解决孤寡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第五十七条自治州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同国内外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
第六章民族关系
第五十八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各民族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并且教育各民族公民履行应尽的义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各民族的特殊问题的时候,必须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收集、整理、编译、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和图书。关心培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