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7:25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县区活动安排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体验低碳日能源紧缺活动;
印制、张贴节能宣传画;
进行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
要结合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要做好有关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当天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报送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于6月22日前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组织情况报送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