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6:48作者:王新老师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6年6月9日—14日
三、宣传活动内容
为配合“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国家档案局将举办“档案与民生”征文活动;编绘印制“民生档案服务民生”的宣传挂图,图文并茂地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档案利用的惠民实例,进一步提升公民利用档案的意识;设计、印制《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折页和“档案与民生”宣传海报,作为“国际档案日”宣传材料向社会散发,进一步增强公民保护档案的意识;与中国档案学会共同邀请名家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
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重要指示,创新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从实际出发,以丰富的档案资源为依托,通过举办展览、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现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打造出一批内容新、受众广的“国际档案日”宣传精品。
四、宣传活动要求
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以上机关、企事业档案部门都要积极开展活动,要有1名负责同志牵头,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档案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既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和本地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还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特别要针对广大青少年开展一批主题鲜明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了解档案,增强档案意识,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其他相关事宜,请与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宣传处联系。
国家档案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