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6:47作者:三水老师
(四)加强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尤其要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全国组委会开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推出“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片、标语、展板等,供各地选用。
(五)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于3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于4月29日和7月15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