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6:36作者:王新老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要层层制定“安全生产月”方案,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和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引导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驻皖、省属企业于5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将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二科)。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二)各有关单位于5月20日和7月10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筛选后统一报省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