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09:01作者:王华老师
我们学校将定于5月17日上午9:00在蒙阴县益萌培智中心开展第二十五个“全国助残日”活动,期待您的参与和奉献爱心,欢迎各位志愿者朋友来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016年5月份全国助残日倡议书(3)
亲爱的博友们:
当我们在篮球场上飒爽英姿的时候;当我们踏着节拍翩翩起舞的时候;当我们参加体育锻炼的时候;当我们在歌咏比赛中一展歌喉的时候;在我们行走在上班的路上到时候……博友们,我们可曾想到在我们生活的这片蓝天下,还生活着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残疾人。
生活对于残疾人来说是残酷的,每一位残疾人心中都有一段辛酸的故事,每一个残疾人家庭都笼罩着一抹驱不散的愁云。许多聋哑孩子因戴不起助听器,难以告别无声的世界;许多盲人因配不起助视器,做不起复明手术,伴随他们的只有黑暗和寂寞;许多肢残人因买不起轮椅、假肢,无法走出户外享受灿烂的阳光……对他们来说,拥有一个温暖的“家”还是一个梦想。
今年的5月19日(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是第二十三个法定“全国助残日”,让我们把爱心汇聚在残疾人身上吧。爱可弥补昨天的缺陷,爱能造就今天的真情。也许由于你的付出和善举,可以让他们的笑容如向日葵般灿烂。为此,我们向广大博友们发出爱心助残倡议:伸出援助之手,帮一帮孤残人。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您的爱心和善举会给生活在贫困中的残疾人带来温情和希望,同时,您的人生也因此增添一分亮丽,一分欣慰,一分成功的快乐!
为了让我们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和谐;让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孩子也和我们一样有更多的快乐和幸福。博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残疾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扶持,让我们“帮扶贫困残疾人”,奉献我们的爱心,让残疾人也同我们一样共享一片蔚蓝的天空!
知识链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第一个“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