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11:38作者:三水老师
6.深化作风专项整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十项规定等制度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项专项整治。按照省委召开的省直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大会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效能提升、投诉举报查处、明察暗访、新闻栏目曝光、机关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九项行动”,突出省直机关厅级领导干部、处长这个重点,着力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宋璇涛、孙永春、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方案及制度;长期贯彻落实)7.推进“三减”工作和“三个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减政、减负、减支”,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2016年底前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到300项以内,非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到30项以内,3年内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目标。2016年上半年建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投入使用,尽快建成省级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100%上网,网上审批事项不少于20%。(责任领导:陈敏尔、谌贻琴、宋璇涛;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8.大力推进精文简会。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省委、省政府对召开的会议实行计划管理。省委全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省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会议一般一年不超过1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500人,涉及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00人,省委、省政府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50人。没有审议事项、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内容的不涉密全省性会议,原则上以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不重复发文、不超规格发文、不多头报文,减少联合发文,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严格办会经费控制。改进对省级领导的新闻报道。(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省财政厅、省直各单位,省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社;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9.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落实《关于贵州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修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不得超面积或者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有两处以上办公用房的,要立即主动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调离时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后一律由原单位及时收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一律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具以及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责任领导:谌贻琴、宋璇涛、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