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5:09作者:李一老师
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推荐、引诱、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培训;
严禁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收费学科辅导补课;
严禁从事有偿家教。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非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与促销、商业性演出等活动。严禁各种传教活动进校园,不得将校园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校外机构进行谋利和传教活动。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要在暑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正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同时,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特别要针对夏季溺水事故易发多发问题,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结伴到危险水域游泳,不在无成人或家长陪护下游泳。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放假安排,并提醒学生家长履行好教育、引导、监护监管责任和义务。
认真做好中小学入学工作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及时公布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子女入学,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要强化措施消除大班额,提早做好师资、教室等准备工作,扩班分流,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各地各校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进村入户,全面掌握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法》宣传和扶贫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全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做好新高考改革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要指导普通高中认真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各学科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新的课程要求,增强科任教师深化高中课程改革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