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09:2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学校)要严格按市教育局制定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区属中小学要在区(市、县)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检査各科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考查和考试科目的考前工作安排;要对学生基础滕展和学科学习成猶〒考核评价,做好记录;要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要求九年级学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诚信应考。
2.各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召开专题家长会、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工作会议,各校要明确放假与返校时间,并把学校安排以《告家长通知书》等书面形式通知到家长,提醒家长履行对孩子的监护看管责任。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禁毒、文明教育,强化九年级毕业生生命、法制教育;继续做好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户外活动的安全蝥示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3.各学校要认真进行学期工作总结,要趣只教师认真进行质量分析,总结取得的聪责,找出存在的不足,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同时拟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安排。
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贵大附中及市直属各学校工作安排于2018年7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4.根据《关于做好2017_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初高中学校期末监测考试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18〕105号)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省、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需在2018年7月27日以前将期末考试成绩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邮箱:gysjjc@126.co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