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1:46作者:李一老师
2、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接受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且缴纳学费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此后方成为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生。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对患有疾病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因病短期治疗可以康复的,经教务处、学生处、学校指定医院联合审定,报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在接到校方通知后的十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开学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于次年新生报到时,向教务处提交等同于高考体检医院等级的体检证明,经我校复查合格,获准入学者,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未提交入学申请或未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 新生在缴纳学费后,方能办理注册手续。
1.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文件,学费收费标准为: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工程、法学专业15000元/人/年,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专业21000元/人/年,其他专业16000元/人/年。
2.住宿费:1500元/人/年。
3.教材费:约750元/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费用,多退少补)
4.体检费:22元/人。
5.军训服装费:80元/人。
6.床上用品:可自行携带或报到当日现场购买。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的通知》(津教委后【2012】12号)文件要求,如自带床上用品,须符合国家标准,接受质监局检查,以杜绝黑心棉进入校园。
7.根据课程教学需要,须到学校指定地点购买外语听力接收机(40元,保修四年)、运动服(约90元)。
8.为有效保障学生在读期间的切身利益,在校学生办理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160元/人/年,四年共640元,一次性办理。
9.依据教育部、铁道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买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的学生,学习期间回家往返乘坐火车的,实行硬座半价票优惠,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
为方便学生交费,规避携带现金的风险,我校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宝坻区支行签订了《代理学校收取学杂费协议书》,根据自愿原则,请选取借记卡转账或汇款方式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