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1:28作者:李一老师
第四条天津天狮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
第六条天津天狮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共计27个,其中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护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动画、药学9个专业按照专业招生,其他18个专业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具体分类如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保险学、金融学专业按照“金融学类”招生;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按照“电子信息类”招生;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招生;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音乐与舞蹈类”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设计学类”招生。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填写相应的专业(专业大类)即可。
第七条天津天狮学院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该预留计划。高职专业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严格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高职生学费:普通类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9500元/生·年;本科生学费: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英语、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16000元/生?年,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15000元/生?年,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类18000元/生?年,动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类专业21000元/生?年。住宿标准800-1500元/生·年。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委员会公布的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