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42作者:李一老师
十、医疗保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及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号)规定,在校学生必须全部纳入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根据穗人社发〔2016〕19号文,2017年度学生医保费按182元/人·年收取,开学后统一委托中国银行代扣。医疗保险待遇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执行。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按32元/人·学年,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办理,具体操作办法开学后通知。国家、省、市、学校如实施新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根据粤府〔2002〕93号文件的规定,我校所有2017级本科新生(港澳台华侨学生除外)入学后第一周起应参加为期约两周(8月28日—9月10日)的军事技能训练,军训期间全天安排训练科目和理论课程(含周六和周日),学生应缴纳约58元(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的军训服装及军训用品费用(报到后现场购买时缴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相关事宜军训前将另行通知。
十二、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广东省内各高等院校大一男生入学后要查验广东省籍18至24周岁适龄男性公民的《兵役登记证明》。请符合条件者在报到当天到报到现场的“接收户口办理点”进行查验并提交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十三、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好报到手续后,如自愿参加军训的可以留下参加军训(成绩将计入学分),不参加军训的必须到教务处和武装部办理“《军训与军事理论》课程免修(退课)申请”(该课程学分应当通过选修其他课程的学分予以补足),经批复同意后留在学校自习,并按要求参加选课和专业教育等活动。
十四、如符合我校新生奖学金条例(具体内容参见《2016级新生奖学金和济困助学措施》)规定的新生,请准备好获奖证书原件或当地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校后可申请2016级新生奖学金,具体的申请时间和办法由招生办公室通知各学院。
十五、数字迎新:新生接到入学录取通知后,即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迎新网(http://yx.gdufs.edu.cn)并按网站说明进入迎新系统,新生也可以扫描迎新网站上的二维码下载安装移动迎新APP。新生通过迎新系统查看个人入学信息,修改和补充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到校交通、军训服装等信息,以便学校提前做好新生接待工作。到校报到前可随时关注查看网站上发布的迎新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