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20作者:李一老师
2.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农业户口性质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选择保留农业户口,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3.学生选择迁移户口的,请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新生报到时必须交到校保卫处,否则,超出入户期限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航海学院(注:不要写成广州市航海学院)。
特别提醒:
(1)《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姓名必须完全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否则,须回派出所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栏须具体写到市(县)、区/镇。
(4)户口迁移证上除“曾用名”栏可按实际填或不填外,其他栏都必须填写。
(5)要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迁出前的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
(6)户口迁移证上要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7)如户口迁移证上有更正,必须在更正位置加盖发证派出所校正章。
三、缴费事项
我校新生的学费、住宿费及校园卡缴费统一采用银行代扣的方式,学校现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红山支行代办,请各位同学按以下步骤操作:
1.学校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红山支行为各位新同学开立了活期账户,将随通知书寄出一张农行卡,该卡为学生本人所有,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费、校园卡圈存(自助转账)及奖助学金发放等,同时也可用作日常生活费存取,请妥善保管至毕业。农行卡初始密码为111111,此卡需由持卡人携带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意农行柜台激活并修改密码。
2.各位同学请务必于9月4日之前到农业银行任何一间网点将学费(标准见附表)、住宿费(最高标准1700元,具体按实际住宿地点扣费)、校园卡200元(全部用于学生校内个人伙食等消费)足额存(汇)入学校为学生开立的卡内。
3.全国各地的新生均可在附近的农业银行网点将应交款项直接存入学校为学生开立的农行卡内,异地存款银行将按千分之五扣手续费,最高不超过50元。请多存手续费部分,以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延误了扣费;附近无农行网点的新生,可在附近的其他银行办理电汇业务,按规范的格式,将钱汇入学校为同学开立的卡内(电汇单填写内容:收款人全称:学生本人姓名;账号:学生本人农行卡账号;汇入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汇入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红山支行;用途:学费),银行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