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04作者:王华老师
五、关于新生公共课与专业课测试的说明
(一)《大学英语》实行按程度分组教学,部分新生需在9月6日下午参加分组测试;
※具体要求详见:新生《大学英语》入学摸底考试说明。
(二)各表演专业及音乐教育学院、艺术管理系将组织新生 进行专业观摩,演唱(奏)时间约为5分钟,以此作为分班和安 排专业老师的依据。
六、重要提醒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星海音乐学院学 籍管理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与 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明,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 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9月6日前向学校 招生办公室(电话:020-39363636,传真:020-39363666)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且假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音乐学系 39363002 声乐歌剧系 39363040 钢琴系 39363037 国乐系 39363009 艺术管理系 39363048 乐器工程系 37301709
作曲系(含指挥、视唱练耳专业)39363031 民族声乐系 39363019
管弦系 39363038
音乐教育学院 39363004 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 39363049 舞蹈学院 37280365
七、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说明
(一)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的说明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认定学生 是否为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到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村或 (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并准备相 关佐证材料;不加盖公章和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不能申请国 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的不用盖章。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1、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要求咨询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在报到时将材料交到 所就读的院系,也可在入学当天前往“绿色通道”进行咨询,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作新生申请贷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