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02作者:三水老师
新生入学时迁移户口以自愿为原则。
1、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规格);
(2)户口迁移证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若为二代身份证,则需复印正反两面,A4纸规格)。
(4)以上材料请务必在报到时交到各院系,由院系收齐交于保卫处,过期将不再补办户口迁移手续。
2、注意事项:
(1)学生须详细查看“户口迁移证”所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以别名代替,如有误,应由原派出所予以更正。
(2)户口迁出时须详细填写迁出地址,即农村应填写到乡、村,城镇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码、房号。
(3)“户口迁移证”必须填写清楚是否已办理身份证,已办理身份证者应填写身份证号码、发证日期及有效年限。“出生地、籍贯”栏目内应填写完整,即XX省XX市(县)。
(4)所有广东省籍18至24岁的男性新生,应交《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复印件1份(A4纸)。
3、户口迁入地址请填写: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七、报到流程:
1、网上预报到:2017年9月1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