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6:57作者:王新老师
广西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作为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区的基础工程,2017年11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针对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总体规模较小、投入缺乏保障、办学条件薄弱、学位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出扩大教育资源、健全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教育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等多项有力举措,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部署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要求。
一、着力扩大资源供给。下发自治区新建学校规划表、改扩建学校规划表和新增学位规划表,要求各设区市根据本区域人口规模、产业发展需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预期、初中毕业生规模等,统筹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内的高中阶段学校数量,实施精准攻坚。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计划在资源不足的市、县新建120所普通高中,支持改扩建324所薄弱普通高中,三年累计拟新增31万个普通高中学位。规划新建19所中等职业学校,调整优化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使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新增中职学位10万个。
二、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制订《广西普通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标准》,编制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积极推动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超大规模学校现象,全面支持薄弱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校舍,增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须的设施设备,切实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一是加强省级统筹。完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制定普通高中收费定价成本指导办法,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更好地保障学校运转经费。二是落实市县责任。要求各市、县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要求辖区内各地,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底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清理甄别结果的,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三是鼓励社会融资。鼓励各地政府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高中学校建设,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学校新建或改扩建以及仪器设备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