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8:54作者:李一老师
“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在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中,主要针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整体谋划、就近入学及考试管理等三方面给出解决方案。其中,涉及民办学校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二是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监管。
“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
可以看出,教育部印发的通知只是宏观指导,但其指出方向与上海细化实施的措施并无太大区别。同步招生以及对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从严,将会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民办学校面临的新环境。
那么说了这么多,这些政策可能会为民办学校招生带来哪些改变呢?在我们看来,两个规定里从三个方面影响了民办学校的招生,这些政策,无疑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择校热”等难题,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但不得不说对民办学校的招生也有着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失去招生先机
在这次新政发布中,最明显的改变就是公办民办进行同步招生,而这无疑让民办学校招生失去先于民办学校的先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的学生的信息收录、报名、面试以及录取都无法先于公办学校进行,这让很多民办学校失去了先行招收优质生源机会。
很多民办学校,因学校发展需求,会先于公办学校招生,通过学校教学质量、口碑以及给出优惠政策率先吸引到好学生,有利于其提前锁定优质生源。但公办民办同招,难免会引发这些学生和家长的犹豫,因为新政前,他们会有两次择校机会,民办学校未被录取,还可以进入公办学校,但新政出台后,他们只有一次择校机会,想要去到理想学校,只能在民办和公办中做出一次选择。这样做,会让公办与民办学校站在同一起跑线招生,会有利于教育公平,但也会让民办学校失去招生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