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5:39作者:才子老师
市教育局要求,严格报名资格审查,除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外,严禁招收西安市户籍以外或不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学生。发现跨市域招生行为,将严肃问责相关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校长。
落实区县主体责任,保证报名、评价、问卷和录取等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经区县教育局比照审查报名库和录取库、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入学籍库。严禁违规招生建档行为。
同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借读。本市内各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对违规行为,将严查问责到人。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