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5 03:19作者:三水老师
24起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涉及侵犯女性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也不容忽视。省法院刑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犯罪的性质非常恶劣,且对于女性被害人的身心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暴露出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的多方面的问题:未成年人生理上的提早成熟,心理发展相对滞后,让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差,心理因素不稳定与生理成熟形成矛盾;学校管理不善,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淡薄。
上述多种类型的涉校园暴力犯罪呈现出诱因简单、危害后果严重等特点,对此,省法院刑庭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既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维权”教育,又要加强对学生的定期心理疏导。通过强有力的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逐步建立法制意识,排解不良情绪,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二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可以设置能够集中精力专司校园保卫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务,同时可由公安机关负责对学校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整顿,建立和完善保卫队伍。
三是尝试实行“包校”制度。由有关部门牵头,责成一个政法单位包一个学校,建立长期固定的联系,及时解决学校及其周边地带的治安隐患,还学生们“一片安静”。
四是寓教于审判中。在审判过程中,应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充分利用“社区矫正”这项“标本兼治”的措施,在避免未成年人被告人“交叉感染”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监管,真正达到矫治效果。另外,在现有法律中禁止未成年人在某段时限内进入营业性网吧及游戏厅,多措并举,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教育和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