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21:53作者:李一老师
2、制度不完善,管理失控,让腐败发生“有机可趁”。分析这些成为腐败“重灾区”的行业、领域可以看出,当前的腐败已从“个体性腐败”转变为“结构性腐败”、“机制性腐败”,重要体现形式是许多行业“前腐后继”,案件频发,成为腐败发生的重灾区。究其原因,一个是这些“热点”行业高度集中了较多的经济权力,容易成为“众矢之的”;第二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的分配、管理机制存在漏洞,或者执行制度不严格,让人有机可趁。
3、监督制约不力为腐败发生提供了温床。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按照权力运行理论,监督权是在决策权、执行权之外的一种重要权力,对于保障决策的正确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但现在往往是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上级监督太远,同经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组织监督太短,司法监督太晚”,客观生动地反映了目前的监督现状。由于缺乏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约制度,一方面致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不能得到及时防范和及时制止,另一方面,也使监督对象更加有恃无恐,从某种角度讲是纵容了犯罪。
三、预防基层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形成内外因的复杂性,需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途径。一方面,通过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广泛运用公益广告、廉政教育片、宣传册、微博、论坛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特别是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及有重大社会教育意义的案件,一些有特点、有成效的预防工作做法以及一些对反腐倡廉有重要推进意义的预防经验,要通过主流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报道,使预防工作获得社会各界更广泛关注、更有利的支持和更积极的参与。另一方面,扩大预防宣传覆盖面,组建预防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同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基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提供平台。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前、干部提拔上任前、重大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在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使之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2、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职务用权的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对重点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同步介入机制。工程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牵涉广,是职务犯罪高发领域的状况。在项目启动之初,组织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单位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开展同步预防,制定预防措施,对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障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二是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对少数开发商为谋取暴利,擅自改变房屋容积率和小区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的规划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制止,加大处罚力度,从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取得广大群众信任。三是加强招投标市场和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和规范。研究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处置办法》,明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成为必经程序,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资质审查程序中作为准入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