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03:47作者:王新老师
在西安市“鼓励激励”实施细则中,各项条款主要针对担当有为者,从选树先进、物质奖励、成长进步、权益保障等方面多维度、深层次加大对业绩突出干部的褒扬、嘉奖与重用。
在实践运用中,西安市注重以干部选拔任用为切入点,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以工作实绩作为依据,着力为能干事的干部搭建平台,让干成事的干部享有地位。西安一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在省级部门工作时,自愿加入援藏团队,期间能发挥自身优势,突出智力援藏,有力服务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到县上工作后,能扎根务实,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使该县组织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在西安市区县换届中,市委积极运用“鼓励激励”机制,将该同志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提拔重用为副区级领导干部。
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这种大胆提拔使用干部的做法反响热烈,在谈及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时,大家一致认为,“鼓励激励”机制的出台,适应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顺应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落实运用“鼓励激励”,让那些德才兼备、能力素质好的干部走上重要岗位,是市委加强党的领导、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
容错纠错让敢担当者得宽容、受包容
实现“追赶超越”,离不开干将、闯将。要干要闯,就要为敢干敢闯的卸下包袱、打消顾虑,旗帜鲜明地营造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失败、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三项机制”中的容错纠错导向,就是要进一步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
在西安市“容错纠错”实施细则中,各项条款主要针对改革创新者,通过明确和规范容错适用范围和程序、纠错的实施主体和方法、结果运用和组织领导,细化“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情形,让改革创新者能够清楚界定自己履职行为的边界,消除思想顾虑。
在实践运用中,西安市注重抓案例、树导向,坚持事后容错和事中纠错、事前防错协调推进。西安一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市场拆迁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中,未按招投标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本应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但鉴于该项工程工期紧、任务重,该街办和责任人克服困难,连续作战,按期完成了任务。事后经调查,该工程费用处在合理范围,相关责任人也不存在“谋私利”问题。根据西安市“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同志通过提醒谈话的方式予以了“容错纠错”。
一段时间以来,干部队伍中一定程度存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等“不想为、不敢为”问题。通过这些“容错纠错”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进一步表明了市委一贯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的鲜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