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08:46作者:王华老师
第四批次为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一般中等职业学校,设4个志愿(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设1个学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一般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如何录取?
各类中等学校按照批次设置顺序和志愿设置顺序依次录取,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要求考生为具有沈阳户籍并在沈阳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成绩低于沈阳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应届生不参加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沈阳市第二十四中学和沈阳市第十五中学美术特长预备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三志愿考生。
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志愿在前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具有优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以初中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初中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下达,指标到校生执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单独设立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予以取消。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