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08:55作者:王新老师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2016年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包括应届生和有本县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从2018年开始,参照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规定,报考地方专项的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项计划的志愿单独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二志愿。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一特殊类型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高校考核并具有入选资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合格考生方可填报。计划性质为“非定向”,录取批次为本一特殊类型批,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将视为无效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文化成绩和招生院校要求审核投档。
特别提醒:
一些院校计划不分省,考生全国排队,择优录取;还有一些院校准备计划分省或部分计划分省,分省排队。详情请考生咨询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