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09:05作者:才子老师
此前,四中桔园洲中学对口小学为三附小、四附小、仓五小、仓六小、仓八小,今年这一对口方案依旧不变。但因为四中桔园洲中学生源爆满,且金山九期中学将建成招生,因此2017年将对原来的对口方案进行调整。此外,霞镜小学今年有首届毕业生,因配套中学尚未建成,因此今年将暂时安排在江南水都中学过渡,留城生和随迁子女安排在三十中。
提醒:特殊学生如何升学
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两证”(居民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港、澳、台及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的,经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符合“三证”条件(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可申请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
住宅被征收人子女: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回原籍升学”规定,符合“三证”的随迁子女按“随迁子女升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