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8:41作者:李一老师
成绩呈现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计入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转播到腾讯微博
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举行,实行全科开考,高中学校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教学实际和学习状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与该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
转播到腾讯微博
学生填报志愿:学生在选报志愿时,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科目与招生院校的科目要求至少要有1门相一致,方可报考;同时,学生还要关注招生高校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填报志愿。也就是说,学生要综合考虑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才要求两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志愿填报。若高校没有确定等级性考试科目范围,表明学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内容:突出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