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09:51作者:李一老师
四是对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回应。2015年,省委组织部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了《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办法》,对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在不同地方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广大群众对部分干部创新意识淡化、担当精神缺乏,以及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反映也比较强烈。综合以上因素,2015年底,省委组织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会同省纪委对文稿修改完善,联合发文。
《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我省“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目标实现和各项既定部署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意见》下发后受到了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热切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特点。
答: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表明一种态度。向全社会表明省委支持大胆干、大胆闯,敢于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态度,为广大干部大胆改革创新、担当有为服下一颗“定心丸”。二是形成一种导向。注重发挥干部工作“指挥棒”作用,强化凭实绩用干部的激励导向,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正确导向。三是营造一种氛围。通过总结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通报为官不为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人人想改革、人人谋改革、人人善改革的良好氛围。
《意见》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把教育引导摆在首位。注重把改革创新、担当有为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为先,着力营造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正面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突出正面激励导向,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开拓创新的干部,大胆选拔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同时,加大为官不为问责处理力度,堵塞不担当、不作为的“出口”,形成反向倒逼的机制。三是构建“四位一体”有效机制。《意见》集教育引导机制、核实保护机制、容错免责机制和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于一体,贯穿于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