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08:55作者:才子老师
答:没有关系。本办法仅适用于具有城区七街道常住户口的学生入学。
四问:我现在已经给孩子买了学区房,这次调整会有影响吗?
答:不会。本着提前告知、有序过渡的原则,对2016年7月1日以前取得产权的学区房,仍按原办法确认。
五问:如果我要买学区房,应当怎样选择才符合新的办法规定?
答:如果选择在2016年7月1日以后购买学区房,购房前要确认在你孩子入学当年6月30日(含)前推3年内,该房子是否还有学生在读,若有,则不符合新的办法规定。这里要提请注意的是,鉴于目前城区小学与初中的管理体制不同,如买小学学区房,则只要确认学区房3年内是否还有小学生在读,无需去查是否有初中生在读,反之,初中也是这样。
六问:如果我买的学区房不符合新办法规定的,孩子的就读学校怎样安排?
答:对于不符合新办法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学生到相对较近、学位有余的学校就读。
七问:我已有一套与他人共有产权的学区房,一套独立产权房,一个孩子2016年秋季上小学,一个孩子2017年秋季上初中,两个孩子的学区怎样安排?
答:若共有产权房和独立产权房的产权均在2016年7月1日之前取得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会对照老办法确认你孩子的学区。需要提请注意的是,若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凭共有产权房申请确认学区,须符合产权系学生父母共有或学生与父母共有或学生与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共有的条件。否则,不能凭此房申请所在学区确认。
八问:一套房三年内只能读一个人吗?如果有两姐妹,都能读吗?
答:可以的。新办法规定同一套房三年内只确认同一户家庭子女在学区学校就读,并不是只允许1个孩子就读,只要是具有法定关系的子女,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