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09:28作者:王华老师
另一个方面,我觉得一定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对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仅是看作一个可有可无,或者是民办教育管理者自己的事情,而是应该由政府出面对教育结构进行调整的一项重要措施。教育现代化理论和教育发展的实践证明,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应该由公办和民办两大办学主体所构成,没有民办教育,全是公办教育,这样的教育体系是不完整的。为此,世界各国普遍认为,私立学校(尤其是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的主要区别在于教育服务的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不同,本质上都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赋予私立与公立学校同等政策待遇,不仅保障其办学自主权,还给予实质性扶持。例如美国联邦政府通过补助金、低息贷款和勤工俭学项目,以资助学生的方式间接资助私立高等学校;以科技开发研究投入的方式,直接资助具有较高科研实力的私立高等学校;对联邦政府确定的高等教育中应该重点发展的方面提供资助。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私立高等学校资助的主要方式是减免税收和为私立高等学校学生提供奖助学金。美国政府设立的很多支持大学发展的基金(尤其是科研基金)均对私立大学开放,私立大学可以平等竞争。
无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现实选择来看,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已牢固确立,政府应站在构建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体系的高度,大力支持和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作为国内一所民办本科高校的创办人和领导者,多年来我一直从未间断过对民办教育的研究,特别是高度关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翻开我国高等教育史,我们会发现中国私学的历史要远远早于公学。远的如两千五百年前孔子设坛讲学不说,自“书院出现于唐代”,宋代的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明代河东书院、石门书院,到清末教会学校演变过来的圣约翰大学等,都比公学创办得要早。如果追溯中国大学的起源,应该是起源于私学。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共有私学性质的高等学校69所,其中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光华大学、辅仁大学等一批私学性质的高等学府校园文化积淀厚重,国际视野开阔,办学质量颇高,在全国享有盛名。这些大学的校长,如张伯芩、林文庆、马相伯、张寿镐等,亦是全国知名的教育家。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所有私学性质的高等学校都被转为公办院校。此后近30年间,中国再没有私学性质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是在民营经济欠发达、社会资本发育不够成熟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1978年,中国民间悄然兴起的各种文化补习班、职业培训班等,标志着非公立的中学后教育机构开始建立,也标志着私学教育传统得以恢复。进入新世纪以来,为吸引更多非财政渠道资金兴办高等教育,创新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机制,鼓励高水平公办院校参与举办民办高等教育,国内探索了“普通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共同发展”的模式,在短期内便实现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拓展和共享,使得民办教育从对公办教育“拾遗补阙”的地位,上升到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勃勃的发展态势,成为影响广泛的社会事业。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大力扶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的力度显著加大,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据《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民办高校718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比上年增加11所;招生160.19万人,比上年减少949人;在校生557.52万人,比上年增加24.34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在校生335人,本科在校生361.64万人,专科在校生195.85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25.84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02所,各类注册学生87.99万人。另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