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9:11作者:王华老师
(四)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深入推进居家灵活就业,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民、“9+3”学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建立面向大众的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农民工和川籍企业家返乡创业。
加强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新兴产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的技能培训力度。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技术工人职称评定制度,扩大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制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建设,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坚持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五)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行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负责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收入分配相关领域地方性立法。严格规范隐性收入,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各自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推进并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