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9:05作者:王华老师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基础上向住有宜居迈进。制定住有宜居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线标准,改进和优化住房保障方式,积极推进货币化保障和安置,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加快棚户区、危房和城中村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提升,提高住宅成品装修和绿色建造水平,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指导,改善供求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
四、在打造“环境美”上取得明显突破
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打造自然环境之美、景观风貌之美、文化特色之美、城乡协调之美,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宜居新江苏。
(一)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突出抓好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优化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坚守生态底线,引导石化、钢铁工业有序向沿海地区转移,推进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土地开发强度,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考核,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优化用地结构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大力提升生态红线区管控和保护水平。规范空间开发活动,维护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鼓励各地在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的基础上,增加红线区域面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公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植树造林,建设绿色江苏。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加强水生态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基本完成县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落实湖泊生态安全完整性保护要求,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