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9:20作者:王新老师
(一)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政协主席会议将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程。2014年,已先后5次听取和研究提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要问题,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主席办公会议坚持每月一次听取提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工作制度和提高服务质量等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
主席、分管联系副主席就提案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提案工作要更加开放包容和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广泛多层的提案办理协商,着力激发委员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省政协领导将专题督办的提案纳入重点提案,加大了督办力度。2014年共有20个方面34件重点提案,是历年来数量最多的一年。省政协3位副主席亲自带队参加提案工作民主评议,进一步推动了重点提案和面上提案的办理。
(二)严格执行立案标准把好提案质量关
加强会前提案质量的把关和服务。依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界别组作为组织委员开展日常活动的平台,做好会前提案的准备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为委员通过提案方式履职提供帮助。严格按照《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征集办法》,将提案征集引导工作前移,召开由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组和承办单位参加的提案征集座谈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沟通协商。
严格实行不立案提案“三审”制。按照《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细则》的规定,对不立案的提案,均经大会提案组初审、提案委分组复审和提案委主任会议审定的程序,使提案立案审查更加细致、严谨、规范。
加大提案撤并转的力度。对一些内容相近的提案作并案处理,共并案111件。对有些内容比较单薄空泛的提案,作撤案处理;对196件不宜作为提案提出的,以意见建议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
(三)积极推进广泛多层的提案办理协商新格局
增加重点提案协商密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阅批党派重要提案制度,助推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2014年共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22场,比上年增长80%以上。
扩大提案办理协商面。推动提案承办单位集中办理并案提案,提高办理面商率。继续探索和优化提案打包督办,完善提案专题协商,减轻承办单位工作量,提高协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