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08:39作者:三水老师
普遍调整,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具体见右表)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
第三部分:按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缴费年限增加额(元/月)15年及以下3016年-20年4021年-25年5026年-30年6031年-35年7036年-40年8041年以上90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案例:某职工2014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2014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
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本次调整:125+60+3000×3.3%=284(元)自2015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284元。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月底前,将收到补发养老金1136元。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高龄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适当倾斜: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