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08:49作者:王华老师
依法保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投资教育就是投资经济、投资未来。国家要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教育要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新修订的教育法再次明确了教育经费“两个提高”“三个增长”的要求,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坚定决心。自2012年以来,尽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连续三年保持在4%以上,但一些地方在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上有所松懈。要落实法定增长要求。特别是要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步提高。要将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落实情况纳入国家教育督导重要事项,要和转移支付、招生计划、院校设置等工作紧密挂钩。要以建立健全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为抓手,加快形成保证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今年要重点落实好统一后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建立健全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教育的积极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教育需求,促进教育消费扩大升级。要突出经费分配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和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及革命老区投入力度,进一步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倾斜,向贫困学生、乡村教师倾斜,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切实把中央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强化经费使用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经费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浪费、挤占、挪用、贪污教育经费的行为。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使用绩效。拨付的钱就是要花的,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该花的一定要花好。有的钱既可以打酱油,也可以买醋;有的钱只能打酱油,不能买醋;无论是打酱油还是买醋,都得有程序、讲效益、受监督。
四、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深化改革加强法治
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教“双轮驱动”。通过改革调整政府、社会、学校的关系,释放办学活力。通过法治引领、保障、促进改革,构建有效支撑质量提升的教育治理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央反复强调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这是释放教育活力、提高教育质量的“总闸门”。要继续简政放权,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方便学校办学。要切实解决检查评比多、随意性强、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能多部门联合的就不要一个个重复检查。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要加快完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用标准加强引导、加强监管、加强问责。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报告、专业评估报告、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数据都要向社会公开,并成为今后加强和改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基本数据。建立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促进地方政府更好履行教育职责,健全教育督导制度体系。要强化服务意识,让学校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办学治校上。教育部门要回应学校办学需求,从学校反映最多、师生愿望最迫切的事做起,在教育教学指导、质量监测评估诊断、就业创业指导、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学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从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出发,积极稳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关心支持,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他们成长发展提供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