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09:08作者:才子老师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然而,由于环境污染治理难度大、易反复,部分企业和个人法治观念淡薄,加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监管缺位,环境保护面临多重困难与挑战,各类环境问题仍处于多发态势。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污染问题频发的严峻形势,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地位;必须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当前,我国正步入增速换挡、方式转变、结构优化、驱动力转换的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是新常态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绝不仅仅是污染防治,还包括发展方式与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需要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统筹谋划、全面布局。
建设生态文明,铁腕治理、严格执法不可或缺。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必须坚持严厉打击、提升违法成本,做到“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代价;对姑息纵容渎职者严肃问责,使其受到应有处罚;对监管者执法者用环境当“寻租筹码”的贪腐行为,更要以法律手段严厉打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唯有切实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实现蓝天常在、碧水长流、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