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10作者:王新老师
篇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严三实”要求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总书记的这段话,既是共产党人行使公权力的基本遵循,又是对执政为民、秉公用权的经典诠释,更是对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语重心长的教诲。所以严以用权,必须时刻牢记不可任性。但在我们系统中,还是存在一些用权随意、以权谋私的现象。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把权力视为私物,作风霸道、随意用权,把民主集中制、党组集体领导丢在一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任人唯亲、搞家长制、一言堂,破坏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工作制度;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有的在税收执法上,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搞变通;有的在执法问题上,顶不住人情关系,碍于情面,充当说情者,无视税法的权威和刚性;有的领导干部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只求四平八稳当太平官,既不敢抓也不敢管,没有真正承担起与职位相符的责任。这些现象都是和“严以用权”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我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就是要坚持依法用权、依规用权、廉洁用权、尽责用权。
一、如何理解严以用权的深刻内涵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利,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领导干部之所以有这些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要自我约束权利,自我控制权利,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中纪委三次会议上,习总书记讲: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我们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在工作、生活中,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律己,不高高在上,不以权压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敬法畏纪,为权清廉,任何时候都不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