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7 08:41作者:李天扬老师
记者:《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配套政策措施,以充分调动和激发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答:指导意见针对当前转型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旨在形成促进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一是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把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作为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考试招生、专业设置、职称评定、教师聘用等方面给予试点高校更大的自主权,提高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高校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大对改革试点支持力度。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加强试点高校“双师双能型”高水平师资培养。支持试点高校开展与国外同类高校合作办学。
三是加大改革试点的经费支持。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对改革试点统筹给予倾斜支持,加大对产业发展急需、技术性强、办学成本高和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中央财政根据改革试点进展和相关评估评价结果,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等专项资金,适时对改革成效显著的省(区、市)给予奖励。
记者:请问下一步将如何有序推进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答: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条件较为成熟的省市已经先行一步启动省级改革试点。一年多来,社会共识更加凝聚,路径更加清晰。特别是过去几年来涌现出来的转型改革典型学校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一些长期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正在破题,地方高校办学活力大大增强。这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新成果、新变化,既丰富了顶层设计的内涵,又强化了改革探索的实践支撑,为下一阶段转型发展改革试点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力争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改革试点统筹指导。将转型发展作为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落实各省级政府转型发展的责任主体,支持各地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出发,加强高等教育的统筹,有序开展改革试点,科学制定省级试点方案;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共同建立跟踪检查和评估制度,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转型发展工作的指导,促进改革试点落实“真目标”,实现“真转型”,确保“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