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09:58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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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副部级以下的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2015年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记者张立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