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09:55作者:三水老师
从1994年中央发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算起,中国公车改革已经踟蹰约20年,但一直未有根本性突破。
“这次阻力不会太大。”在竹立家看来,虽然政策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但中央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已经使各级政府官员认识到,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改革方案;加之中纪委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我相信没有人敢顶风而上”。
事实上,针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猫腻”,方案已明确划定了“高压线”:将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监察,及时受理民众举报,并对违反公车改革和管理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对即将“上路”的公车改革,社会普遍报以高度期待。
竹立家提醒说,公车改革方案要让所有人都满意,没有任何争议“几乎不可能”。依据科学性、规范性原则,制定相对合理、大多数人可接受的方案,是更现实也更具可行性的选择。
宋晓梧也指出,中国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等方面千差万别,不能指望出台一个完全精确的标准。公车改革推进过程中,可逐步积累经验,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李晓喻)
2015河北公车改革最新消息
近日,《秦皇岛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向,并对因公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办法》明确:将研究制定市、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执法执勤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等,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加强车辆调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