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6 08:42作者:王新老师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芳表示,北京现行的《条例》已实施10年,部分条款已经同首都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比如大家比较关心的独生子女奖励条款。目前,北京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每月仅可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张秀芳指出,尽管这一费用的提升并未纳入本次修改,但类似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条款肯定会在整个条例修订的时候予以考虑。“基本国策应该坚持,独生子女相关的奖励也应该坚持,并且要加大力度。”张秀芳称,“有观点认为既然生育政策有所调整,是不是相关奖励将予以取消,这是一种误解。”
此前二孩政策的要求是否保留?
女方28岁或间隔4年要求不变
《条例》提出,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条例》修改之后这条是否予以保留?
张秀芳表示,这条规定予以保留,她指出这是出于平稳的衔接考虑。如果这两个条件同时放开,有可能孩子会密集出生。“比如孩子一岁就又生一个,会形成扎堆生育。”张秀芳说。
后续配套政策和措施如何跟进?
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将随之修订
“别看就修订了一条一款一项,实际上是重大的调整。”张秀芳说,后续很多部门有系列配套措施要跟进。比如为保障高龄产妇的安全生产、新生婴儿的顺利出生等,妇产医院有硬件、软件等多方面准备工作要做;儿童医疗机构、小孩入托、升学等系列工作都需要展开。此外,草案一旦通过实施之后还有一些配套的规章随之修订。比如《北京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北京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等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积极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严格审批程序和要求,防止出现短期生育堆积。
□医疗配套
一二级医院将主接正常产妇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表示,近三年本市平均每年分娩量为21万,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基本可满足本市孕产妇分娩需求。但仍然存在结构性问题,即三级医院人满为患,二级和一级助产机构利用率不足。为应对二胎政策放开后本市将出现点生育高峰,本市将扩容产科床位,并使三级医院和一二级助产机构功能归位,即三级医院主要接诊高危孕产妇,一二级助产机构以接诊正常和低危孕妇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