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08:48作者:王华老师
专家表示,此次《通知》对于异地公积金使用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但却体现了政策层面对公积金制度的修正,包括对过去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首付比例等都进行了调整。
“有突破,也体现了行政效率的提升,同时也是一种惠民政策的表现。”严跃进说。
落地易落实难
一方面是公积金异地贷款不断得到推进,政策利好不断释放,而另一方面在落实上却存在问题。
此前曾有报道称,有人为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经历一波三折,耗时达3个月,先是由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其想贷款购房地区之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上盖印公章不同导致无法办理,后虽由于政策变化得以解决,但此后在缴存证明上所需填写的经办人姓名和电话内容上,两地又有分歧,导致其办理公积金贷款再次拖延。
此次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的《通知》一出,便有人质疑会不会存在部分地方以文件审核标准不同等为由阻碍推行,以此来保护当地的利益。
吕舒扬表示:“会遇到阻力,但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在政府层面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网,对跨区域资金调度有协商一致的措施,这种不平衡现象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吕舒扬还指出,在今后公积金异地贷款进一步落实过程之中还会遇到一些其他阻碍,与各地贷款额度不同、信息联网不畅等问题相比,最大的障碍就是地方利益壁垒。因为公积金缴纳地是资金流入地,而公积金贷款发放地是资金流出地,如果流出地没有获得资金收益或者资金收益不足以抵消放贷风险,那资金流出地就不愿意发放贷款。
而地方利益壁垒阻碍人们使用自己的钱,也不利于房贷市场长远发展。
与此同时,各地信息联网也需要加强,对跨区域资金调度需要建立协商一致的措施,以此来解决跨区域进行公积金调度时发生不平衡的现象。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认为,问题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首先,公积金资金须进行异地调动,但各地资金供应程度并不相同,部分地区资金较吃紧,无法满足申请,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值得深思。
其次,公积金的全国融通机制有待设置,如当一地资金紧缺时,由谁来提供支援?如果本地贷款借到异地用,出现风险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等。
再次,由于公积金异地互贷是一个业务,并会产生收益,而这部分收益的归属方如何确定?是缴存公积金城市还是最终提供贷款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