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7 07:33作者:李一老师
四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各地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各层次、各环节的监督,打造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广西每个学期都召开新闻通气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四川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栏目,现场督办群众热线问题。湖南学生营养办2016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咨询53人次,做到了来信必复、来访必接、来电必回、网上必答,及时释疑并宣传政策,畅通监管信息渠道。安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先后被安徽电视台报道28次、被平面媒体报道50余次,不仅广泛宣传政策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还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此次实地检查的各中小学校都按照要求设立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公布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教师、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地方责任得到逐步落实。在经历艰难起步和稳步推进两个阶段之后,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长期稳定、规范运行。
一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地都比照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专项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实行主任办公室、双月通报、工作调度、分片包干等工作措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安徽逐步建立和形成“纵向上由省级政府统筹、市级政府协调、县级政府实施、试点学校执行,横向上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重庆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市、县、校“三级培训机制”和市、县、校、室“四级督查机制”,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是组建专门工作队伍。四川发文要求市县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机构负责、有经费保障、有人员推动。截至2016年底,四川有42个县(市、区)正式批复设立营养办,落实工作人员150余名。陕西延安市、安康市教育局常设营养科并落实人员编制,33个县(区)设立单独的营养办。江西兴国县、宁都县、广西恭城县、甘肃康乐县等地成立独立建制的学生营养办,核定人员编制。
三是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工资。贵州每年投入6亿多元,为供餐学校配备4万余名食堂工作人员,并将其工资、保险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云南各试点县每年投入资金共2.7亿元,为供餐学校购买服务性岗位25000多个。四川66个县(市、区)落实食堂工作人员1.9万余人。广西隆安、融安等10个市(县),以及山西繁峙、安徽利辛、阜南、河南固始、湖北恩施、陕西岚皋等地也将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保障。甘肃安定区为100人以下中小学校争取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助1180元,解决较小规模食堂工作人员紧缺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