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0:2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中小学招生报名入学办法
(一)小学报名入学办法
1、片区内常住人口。小学片区内常住适龄人口(片区内有房有户)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9日至7月1日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通知书;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预防接种证,于7月6日至7月8日到片区内小学注册报名(阅海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13日;湖畔分校报名时间为7月11日)。未按时办理入学通知书的,于8月27日至29日到教育局办理,由学校安排补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租房协议、暂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件,7月6日至7月8日到居(租)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入学通知单到调配学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随迁子女于8月27日至29日到金凤区教育局办理入学通知单后到学校报名。
(二)初中报名入学办法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小学通知时间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名入学。
2、户籍、住所在金凤区辖区,学籍在外县区的毕业生:①7月27日至30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学籍号到金凤区教育局基教室登记;②根据计划和生源情况相对就近调配;③8月25日到金凤区教育局领取入学通知书。
3、学籍不在金凤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登记时间为7月27日至30日。
四、户籍审核认定办法
1、小学入学。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监护人应为其父母。
2、初中入学。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监护人应为其父母。
五、收费规定
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学校违规收费。